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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被盗用男子惹祸上身 证件遗失应登报声明

qz.fjsen.com 2012-09-23 10:4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防范

办理业务提供原件

针对身份证复印件容易流失导致被盗用,有网友提供一种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做标注的做法。即将文字分三行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注可以与身份证信息有交叉,但不要遮住身份证数字和姓名。标注越细越好,在每行标注的后面,都要画上横线,避免被人在后面添字。例如申请基金业务可写“申请××基金扣账——,他用无效——”。

以上做法是否正确可取?记者就此采访了泉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朱处长。朱处长表示,网络上所提供的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做标注的做法,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土办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防作用。因为标注后的身份证复印件可增加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身份证复印件被伪造、篡改。

警方认为,目前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各单位在审核办理各项业务时,要严格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并通过专用身份证读卡器验证,辨别真伪,只有在核对正确后方可办理业务。此外,若丢弃身份证复印件,应先将其撕毁。

律师

登报声明可避责

福建协力人律师事务所蔡书榕律师表示,业务部门在为个人办理相应申请时,应该履行审查义务,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是否由本人使用、身份证的真假等。如果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并且蒙混过关,业务部门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冒用者及业务部门都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律师提醒,个人身份证遗失后,应到公安局挂失,或者进行登报声明,这能起到一定的避责作用。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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