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江滨停车场被指乱收费 货车停一夜付150元
司机:
货车超载被扣 停一晚被收150元
陈师傅开一辆小货车给市区伍堡街一家店送货,前日下午6时许,陈师傅在顺济桥头被交警查出超载,被要求前往江滨停车场过磅。
经过磅称重,陈师傅的货车确认超载100斤,被交警开出罚单,但因当时停车场内民警下班,陈师傅被要求次日前来领取罚单、办理相关手续,在此之前,陈师傅的证件和车都被扣下了。
为避免耽误送货,陈师傅的老板叫来另一辆货车转移货物,但陈师傅却被停车场一名管理人员收去30元“看车费”,此前,他已被收取了20元“过磅费”。
昨日上午8时许,陈师傅前往江滨停车场领罚单,并取车。但在取车时,陈师傅又被停车场收取了100元“停车费”,陈师傅提出异议,被告知“这钱是按2天算的”。陈师傅索要发票,对方以“这不用开发票,你跟你老板解释一下就好”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陈师傅说:“以前我的车在其他停车场被扣了,一天也就二三十块钱。在江滨停车场,车过了个夜,就被收了总共150块钱,这太离谱了。”陈师傅认为,江滨停车场涉嫌乱收费。
停车场:
“看车费”收错了 停车费收多了会退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江滨停车场,不少司机正等待着过磅和取车。而记者在场内未见任何收费明示公告。
针对陈师傅所反映一事,停车场负责人章先生称,“‘看车费’肯定收错了,是工作人员乱收费,停车费收多了我们会退的,之后我们会加强管理”。
对于停车费现有的收费标准,章先生表示,2008年物价部门给停车场定下了自然停车收费标准,停车场也有相应的资质,但对于行政暂扣车辆的收费资质,“我一直没去更换,所以现在的收费标准是参照自然停车收费标准的”。
章先生说,江滨停车场原是鲤城交警二、三中队暂扣车辆的指定停放处,但“三警合一”后,中队取消,“现在是周边的暂扣车都来停”。
章先生说,在咨询了物价部门的熟人后,他将行政暂扣车辆的停车费定得比自然停车费略高,“目前一般是小车15元,大车25元,拖车30元(皆为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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