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包厢一天7元 泉州80家KTV已开始缴纳版权费
(黄晖/绘)
KTV提供歌曲让消费者点唱,KTV老板要交版权费?这曾经不可思议的事情,如今在泉州已成为现实。昨日记者了解到,泉州已有约80家KTV缴纳版权费。步入版权使用缴费时代,标志泉州版权保护迈上新台阶。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曾经:
未缴费KTV被告 有的被罚数万元
对泉州KTV业界而言,2009年是让人记忆深刻的一个年份,泉州大部分知名的KTV成了被告。当年打击KTV侵犯版权的风暴在泉州大地上蔓延。继续享用免费午餐还是交钱享受美食,到了关键的分水岭。
一位KTV老板曾向记者叙述当年的情况:在2009年以前,顾客到KTV消费,启用点唱系统,唱歌狂欢,完了埋单走人。这似乎是再正常不过了,KTV经营者大多也没有意识到,问题就出现在点唱歌曲上——说白了,KTV使用别人的歌曲为顾客服务,进而赚钱,但没有向歌曲的作者或者歌曲作者授权的组织缴费,这正如顾客去租车,用完了无需缴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免费午餐终有享尽之时——2009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经过事先取证、公证,作为原告,将泉州众多KTV告上法庭。
在这场“泉州KTV界大地震”中,音著协宣称自己系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管理著作权人的音乐作品。这些被告未经音著协的许可,在卡拉OK点唱系统营业性播放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为此,音著协要求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最终判决的结果是,涉案的歌曲,KTV经营者每首应赔偿1000元,外加制止侵权(公证费、律师费等——记者注)的费用数千元。有的KTV一次就被判赔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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