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石狮大型户外广告三成是公益广告 街头树“文明”

qz.fjsen.com 2012-11-25 07:36  林春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25日讯(记者 林春凯)“珍爱生命、文明出行”、“餐桌文明、准时赴宴”……走在石狮的街头,路边时不时出现的大型户外广告不禁让人眼前一亮。曾几何时,在经济发展迅速的石狮,商业广告长期占据着户外广告的主要版面,但现在这种情形正得以改观。据石狮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统计,目前石狮大型户外广告中,公益广告的数量已多达30余块,占大型户外广告数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城市里的公益广告渐渐多了起来,这与政府的管理和引导有很大关系。在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对公益广告发布就有明确要求。正在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质量石狮”的石狮对此十分重视,在大力倡导的同时,也加强了户外广告的规范及管理,在户外广告申请与设置中对公益广告的发布数量也提出了要求。与此同时,对政府部门设置的户外广告还将进行“集约化”经营,打破原先各自为政、各自发布的做法,统一归口管理,按需发布,使得石狮户外公益广告的数量、质量明显提升,效果也更加明显。

对于街头悄然增多的公益广告,许多市民表示赞赏,他们认为,城市的户外广告中公益内容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以前,石狮街头很多都是商业广告,给人的感觉是商业味太浓,在寸土寸金、商贸活跃的石狮,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多少总让人觉得缺少了什么。公益广告的增多,则起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让人感到温情、文明、向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