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收费成关注焦点 建房用地收费有三项
本报讯 24日,在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与泉州广播电视台889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联合举办的“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专题中,市农业局、物价局、教育局、国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的领导按照工作分工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在1个小时的接线时间里,市民打电话咨询最多的还是农村中小学收费问题。
“初三年的老师让每个学生交30元试卷费是否属于乱收费?”“有的小学要求学生家长开通校信通,每个月要交8元,属于违规收费吗?”“南安的一家幼儿园要求家长给孩子购买一套辅助教材,合不合理?”……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派人进行核查,确实属于违规收费的将要求相关学校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目前,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费、免收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并对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政策人数达158万人次,金额达6亿多元。
“在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方面,今年我们重点做好规范农村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的工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中小学按照规定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但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坚决治理教辅材料散滥,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学科配备一套教辅材料和自愿购买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本组文字:本报记者 王朝晖 陈凌鹭
农村建房用地环节收费主要有三项
本报讯 目前,许多农村村民在自家新建、翻建住宅时,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不清楚在办理有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需缴纳哪些费用。对此,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该负责人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农村建房用地环节收费主要有三项:
一是农村村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住宅,在办理有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但不得收取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农村村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是农村村民经批准使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只需参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我市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支付土地补偿费用。但农村村民对原旧宅进行原址翻建、在《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最高住宅用地面积限额内扩建住宅以及申请新的住宅用地后将原旧住宅用地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得收取土地补偿费用。
(备注:《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他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改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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