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住院报销大病补充补偿最高可达30万元
2013年泉州市新农合保障水平一览表
个人缴费
60元/人·年(晋江70元/人·年,石狮100元/人·年)
住院报销
一级医院90%-95%;二级医院80%-90%;三级医院60%-75%,封顶线10万-15万元
大病二次报销
报销比例70%—80%,封顶线20万元
可报销的特殊病种数
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肝硬化等16—30种
可报销的门诊费
报销比例60%,
封顶线400元/人·年
其他重大疾病病种
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报销比例达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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