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2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招募中 志愿服务4路口

qz.fjsen.com 2012-12-04 09:29  陈丽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4日讯(记者 陈丽娟)昨起至17日,泉州市委文明办、泉州市志愿者协会,公开向社会招募20名公共文明引导员。今后,高峰期时,这些引导员将在中心市区主要交通路口进行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泉州市委文明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是希望通过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引导市民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觉践行公共道德,培育良好的出行习惯。具体招募对象为:常住市区,崇尚文明,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18岁至65岁之间,男女不限,身体条件允许,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人士。经面试合格的,审核和培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双方签订协议,正式上岗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

泉州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说,预计下月初,这些引导员即可上岗,除宣传精神文明外,重点就是,开展交通秩序文明引导行动,提高道路通行率;引导行人按指示灯有序通行;疏导繁华区域客流高峰,对乱挤拥、乱穿行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维护公共秩序。与此同时,照顾老幼病残孕或有困难的行人安全通过路口,为过往行人咨询提供服务。

按照设想,公共文明引导员一般在工作日的上午7:30~9:30、下午5:00~6:30(夏令时5:30~7:00)上岗开展公共文明引导活动。活动开展初期,拟选择市区温陵路与九一街、温陵路与泉秀街、津淮街与田安路、坪山路与泉秀街4个交叉路口先行推行,将来视情逐步扩员覆盖到其他路口。

对于招募的公共文明引导员,泉州市委文明办将为其购买相应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原则上每月给付每位公共文明引导员开展活动所需的交通、通讯、用餐等岗位费用800元。

具体招募条件、工作任务及待遇可详见泉州文明网(qz.wenming.cn)相关专题或致电泉州市志愿者协会咨询,联系电话:28380307。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