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文明指数评测结果 泉州居地级市第四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昨日,中国文明网公布了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泉州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在地级市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居第4。
据悉,在此次的测评中,城市文明程度指数一项,泉州在所有地级市提名资格城市中位居第4,漳州和三明分别为第8名和第12名。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实行届期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泉州明年还将接受测评,后年将接受总评。”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能不能在2014年如愿跻身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得看这三年的综合表现。希望广大市民立足现有良好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城市文明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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