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追赶两抢匪引发车祸追踪 被指控过失致死
陈永顺:半年瘦了六斤 希望别被判刑
昨日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洛江区法院,陈永顺已经在法院门口等待,陪同他的有他年老的父母、妻子和一对儿女。
陈永顺个子瘦小,他说当时飞车抢夺的两名抢匪身材都比他高大,金项链被抢后,他与一名逃跑的歹徒贴身搏斗,他的手指也骨折受伤。“为这件事情,这半年来生活都乱套了,我体重减少六斤,受伤的手指现在还没完全恢复。”陈永顺说,他希望事情能尽快有个了结,当然也希望自己不要被判刑。
陈永顺的小女儿小倩12岁,还在读小学,下午特地请假来法院。当被问及父亲成为被告人一事时,年幼的她摇摇头,显得迷茫。
村民:制止犯罪行为 抓贼不该受罚
昨日下午,法院还未开庭,陈永顺的不少村民朋友已经来到法院前等候旁听,他们都挺同情陈永顺。
村民陈火文说,这几名抢匪飞车作案多起,对社会和群众的生活安全都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飞车从身后一把抢走人家脖子上的金项链,抢匪有没有想过被抢人的生命安全?”陈火文说,落网抢匪在抢了陈永顺的金项链后,短短几分钟又抢了另外一名群众的手机,可见这些抢匪如果不是被陈永顺追赶,还会继续对其他群众作案,从这一点来说,陈永顺算得上一名英雄。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另一位村民老陈认为,虽说抢匪抢夺罪不至死,但毕竟死亡的抢匪自己有过错在先,陈永顺也赔偿了死者家属15万元,相信法院会给一个公道。
检察官:被告人过于自信 人命重于金链
下午3时,法院开庭,记者也进入旁听。公诉方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永顺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抓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使用防卫手段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员身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陈永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听完检察官的陈词后,陈永顺表示认罪,但希望能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检察官分析,指控被告人陈永顺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因为他在遭遇飞车抢夺和追赶抢匪时,抢匪没有对他构成生命威胁,因此只是抢夺而非抢劫,被告人只能采取必要限度的防卫手段,而非无限度防卫;其次,被告人在追赶抢匪的过程中,抢匪往324国道逆行前进,324国道车流量大,被告人因过于自信,本应预见到危险后果而未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导致事故发生;第三,被告人称开车撞击的目的是为了夺回被抢金项链,但人命关天,一条金项链的价值显然不能和一条生命相比,被告人主观上疏忽大意,客观上开车撞击导致死亡事故。
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对该案当庭宣判。
- 2012-12-06遇飞抢开车追赶两劫匪 引发车祸受害人变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