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市区加塞多 公交专用道成“电动车专用道”

qz.fjsen.com 2012-12-12 08:14  尤燕姿 谢向明 田米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事故】公交加塞引刮擦丰泽街堵半小时

加塞容易引发碰刮事故,昨天市区就有一辆公交车加塞,结果让丰泽街堵了半小时。

昨日下午3时,丰泽街往九一街口的直行车道上,有辆车发生追尾引起车堵长龙。此时,堵在车队的一辆29路公交车等不及,向右侧驶出车队,企图从旁边车道蛇形几米再挤回原车道。不料,加塞过程中,与前方一出租车发生刮擦。

到3时20分,第一起事故处理完,直行道路基本通畅。但右拐的两个车道,却被刮擦的出租车和公交站霸占,堵车长龙排到儿童医院门口。民警到达现场,进行快速处理。3时30分许,右转车道才恢复通畅。

这一路段加塞严重。附近停车位的管理员李女士说,上个月她就看到三起因加塞引起的刮擦事故。

在附近工作的庄先生也深受其害。庄先生说,他每次从凤池巷内开车出来,直行或左转车道都已排起长龙,“自己每次老老实实排队,却被人加塞,都觉得自己像傻子一样”。

庄先生称,若是大家都规规矩矩排队,通行速度可能更快,“特别是公交车,体积大,加塞进去更影响交通。”

【行动】民警现场拔塞半小时罚4车

昨日下午5时许,泉秀派出所在泉秀街与刺桐路交叉路口“拔塞”。半小时查到4辆违法车,均处100元罚款,不扣分。4名车主对闯入公交专用道的解释五花八门。民警介绍,闯公交专用道的一般是外地车和无牌车。对无牌车,如有牌不挂,将罚款200元、扣6分。

手机报看错了

一名女士驾驶闽C6552A轿车,开进刺桐路公交专用道,停在第一位等红灯时被拦下。她看到民警很吃惊,拿出手机说自己看到手机报写的“公交专用道可借用”才开进来的。民警告诉她要看仔细:从晚上7时到次日7时,才可以借道。

外地人不熟路

陈某开着一辆鄂D9H382轿车,从刺桐路往南行驶,也驶入了公交专用道。司机陈某是四川人,他自称对泉州市区道路不熟悉,是误闯了公交专用道。泉秀派出所江警官现场开处了罚单,听到只罚款不用记分,陈某拿着罚单连声道谢。

没注意到标志

另一辆闽C9X091轿车被民警拦下。民警问为什么闯入公交专用道,司机吴某一脸木讷,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没注意”。民警反问他:“地面上这么明显的标志,每隔一段都有,别人都能注意到,你会注意不到吗?”

赶时间才加塞

开闽C8870B车的赖某也停在公交专用道等红灯,他还没带行驶证。对于加塞,他解释是“赶时间”。民警警告他说,按规定,不带证可扣车,加塞还再罚100元。赖某赶忙说自己有证。民警查询核实后,只对其罚款。

【曝光台】丰泽交巡警大队曝光13辆违法车

昨日,丰泽交巡警大队在新浪微博上曝光11月以来查处的加塞车辆照片及车牌(人工抓拍)。这些车的车号分别为闽CT9775、闽CT7339、闽CGS783、闽CE2581、闽C8002N、闽C3778V、闽C66V98、闽C51S20、闽C18P90、闽C7S990、闽C6M926、闽C2X969、闽C1N922。

您也可以拍摄照片上微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本报将予以曝光。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