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泉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将超6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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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意见》力争至2020年我市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1万亿元
本报讯 (记者 王蕾)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泉州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若干意见》,这是继1995年被列为全省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区后,我市开展的新一轮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意见》明确了我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目标及多项改革任务,将为我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乐园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升
《意见》明确了我市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民营经济增加值达600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14%;年产值超百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10家以上;私营企业7.5万家以上,个体工商户20万户以上。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体制机制。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1万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中第三产业增加值占3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20%;年产值超百亿元的民营工业企业20家以上;私营企业10万家以上,个体工商户25万户以上。
民营资本进入更多投资领域
为努力实现民营经济发展方式全面转型、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发展环境全面改善,《意见》还针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民营经济产业层次、促进民营经济集聚发展、完善民间投资扶持政策、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试验等十项改革任务。
《意见》中指出,传统产业将着力提升,省级用于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向泉州倾斜,健全落后产能淘汰机制。《意见》支持我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的试点,建设海西民营经济总部中心,吸引全国知名企业在泉州设立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配套基地、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等。《意见》支持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加快建设,整合各类工业园区、大力发展飞地工业等,促进民营经济集聚发展。民间投资扶持政策将更完善,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得到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政策性住房,参与中心市区“三旧”改造的,还能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此外,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领域将为民营资本提供更多发挥空间。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意见》支持泉州市增设小额贷款公司,并支持推动信贷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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