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全免 省1100元至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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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全市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全免 两大类对象可申请 五项目可省1000至1300元
2013年1月1日起,泉州将免除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具体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等5个项目,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可省下1000~1300元。泉州市民政局特别提醒,未知名遗体必须经由公安部门确认并下发火化通知书,方可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早报记者 张素萍
解读一 惠及两大类困难对象
根据规定,具有泉州市户籍或已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来泉务工者,只要是在泉州地区死亡并按殡葬法律法规实行火葬、未享有国家或单位丧葬补助的城乡困难群众及来泉务工困难者,即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具体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未知名遗体”。
解读二 五项目共免上千元
五个免费项目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其中未知名遗体为二十天内冷藏(冻)柜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内的骨灰盒。
这些免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5个项目,共可省1000元至1300元;若自选其他服务,或超过这五个项目的内容,则应另加费用。”市民政局审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解读三 异地死亡火化可凭票据报销
申请程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丧属经办人到死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另一种情况是,若无丧属,则由死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居)委会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两者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时,经办人必须出具以下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外来务工证明、居住证、免除对象(即死者)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优抚证、五老证、“三无”人员证明等)、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解读四 发现未知名遗体先报告公安机关
“发现未知名遗体即无名尸,一定要先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出具允许火化通知书,才能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旦发现未知名遗体,应先报告公安部门,再由死亡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与当地殡仪馆办理遗体接运、寄存手续、填写遗体寄存单等,殡仪馆应暂时将未知名遗体接运、寄存、冷藏。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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