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电动车超标存安全隐患 应大力发展公交解难题

qz.fjsen.com 2013-01-08 11:12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电动车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 (陈小阳 摄)

人大代表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鸿斌

政协委员 农工党泉州市委员会副主委 吴瑜瑜

本期主持 泉州晚报时政要闻部记者 赵轲

本期主题 电动车该不该“限”?

电动车以其轻便且经济实惠的特点,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因电动车引起的许多交通问题也让市民和管理部门头疼不已,加上国内部分城市实行“禁电禁摩”,“电动车是去是留”成为泉州市民关注的焦点。

记者:不少市民反映,电动车通行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那么,电动车本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吴瑜瑜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目前市场上出售的和泉州街面上行驶的电动车普遍是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车轮小,速度快,行驶时可能造成车身断裂和自燃,且又不像小轿车有车身外壳保护,当紧急刹车时,还可能造成连人带车飞出去的惨剧,存在很大的安全隠患。

吴鸿斌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电动车技术门槛较低,小工厂、小作坊、销售点都有能力拼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目前电动车速度普遍超过20公里/小时,有些甚至达到50公里/小时以上,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