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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是否无药可医? 加强沟通化解纠纷

qz.fjsen.com 2013-01-10 12:24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人大代表 丰泽区东湖街道少林社区党支部书记、

居委会主任 王纯真

政协委员 石狮华侨医院放射科副主任医师 侯国富

本期主持 泉州晚报时政要闻部记者 林铭珊

本期主题 医患纠纷是否无药可医?

记者:当下的医患纠纷主要原因有哪些?是否院方、患者、社会都存在不同的问题?

王纯真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现在很多医师为了多争取业务,多获得一些药品回扣,不是对症下药,而是乱把高档药品配给病人,造成病人负担过重。从医院来说,院方、医生服务不完善,过度治疗,不同医院检验结果互认不理想,造成看病难。患者也存在不同的问题,比如欠、逃费,不问缘由乱起哄等。社会的理性监督方面则稍弱。

侯国富委员(以下简称“委员”):医患纠纷在所难免,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医疗管理体制本身的弊端;二是医疗机构本身的问题;三是患者对医院的非理性期望;四是社会舆论导向。

记者:这么多原因,是否表明当下的医患纠纷无药可医?

代表:医患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法避免却又必须冷静面对的问题。遇到纠纷时应坚持“和为贵”原则,冷静对待,互相体谅,多方寻找原因,能协商解决的就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再走法律途径。

委员:我认为医患双方不是水火不容,医患纠纷不是无药可医,妥善处理有章可循。只要患者及社会对医疗有了普遍、正确的认识,院方确实按照医疗规范履行职责,强化、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加上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法律框架下建立、健全完善的医疗评价机制及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医患纠纷必将得到妥善解决。现实中一些医患纠纷出现过激行为,甚至侵害到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严重干扰医疗场所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医生正常工作,影响他人就诊。我国是个法治国家,因此,我认为处理医患纠纷除了以“和为贵”外,对于过激行为则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记者:作为一名医生,您认为医院应该做哪些事情来解决这些问题?

委员:作为一名医生,我认为遇到医患纠纷时,必须分清是一般的医患纠纷或者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事故,除必须诚恳作出道歉外,卫生主管部门必须依照国家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该进行赔偿的按照规定最上限进行赔偿。同时,对在医患纠纷中损害医院财物、侵犯他人就诊权利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者,必须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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