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对五旬夫妇遇害追踪 营销代表“过堂”
自称曾自杀未果
打消念头后翻供
对于翻供原因,陈一继昨日在法庭上交代,案发后自己吓坏了,也不想活了,所以在落网时加重了一些情节,称自己事先准备作案工具蓄意杀人,想求尽快了结生命,但在看守所呆了一段时间以后,又打消了轻生念头,想继续活下去,所以庭审供述与落网时供述出入较大。
据检方指控,案发后,陈一继曾回到租房处,将身上的3000多元现金,给了自己的同居女友,之后便开车到了南安。
“这么大的事情,我不知如何是好,只想尽快了结自己的生命,”陈一继昨日辩称,“我都是快死的人了,留着钱也没什么用处,又不想惊动家人,那个女孩是我很好的朋友,我就把钱给了她。到南安后,发现墙上有很多私贩枪支的小广告,本想买把枪了结自己的生命,可没买成。”
陈一继还说,后来,他又回到泉州市区,在一家私人诊所,买了几盒安眠药,共吞下40粒,接着开车到泉州市艺术馆附近时停了下来,不知不觉睡着了,直到被警方发现。
为求死缓提赔偿
被死者家属大骂
除了对杀人细节翻供,陈一继及其辩护人,也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异议称,本案因炒股纠纷引起,被害人曾威胁被告人,对案发有一定过错,且据陈一继在法庭上的供述,陈一继并非蓄意谋杀,而是争吵拉扯中防卫过当,失手致人死亡,因此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同时,陈一继的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供了泉港区涂岭镇当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称陈一继平时表现优秀是个好人,且本案系初犯,请求法院对陈一继轻判,以死缓量刑。
对于上述辩护,检方认为,陈一继在法庭上避重就轻,认罪态度不好,且当时锤击受害人头部,是致命部位,足以证明其作案的主观动机明显,影响恶劣,故应以故意杀人论罪。
法庭上,叶氏夫妇家属还委托代理人,提出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在内的近106万元经济赔偿请求。并当庭指出,陈一继应以故意杀人定罪,且应判处死刑。
“如果法院不判我死刑,我愿意竭尽全力赔偿受害者家人的损失,对受害者的家人,我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后陈述阶段,陈一继此话一出,便引来旁听席上一片唏嘘,死者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用闽南语大呼“去死”。
母亲替凶儿求情
哭倒在地被背离
庭审持续一个上午,中午12时许,法官宣布休庭后,陈一继便被法警快速带离现场,没能来得及回头,看一眼旁听席上等待的家人。
庭审结束时,一名哭成泪人的老妇,当庭给法官作揖,请求法院轻判,后经证实,她是陈一继的母亲。在走出审判法庭大门时,陈一继母亲的腿一下子软了,瘫跪在地,被亲人背着离开法院。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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