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对五旬夫妇遇害追踪 营销代表“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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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犯故意杀人罪 死者家属索赔105万元
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审陈某继。陈某继的几十名亲戚、叶先生夫妇的儿子小叶及几十名亲朋旁听此案。
检方认为,陈某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死者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继死刑,要求陈某继赔偿各种损失105万余元。
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肖志云当庭指出,不判处陈某继死刑,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不足以体现法律尊严,不足以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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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嫌本科学历家有妻女 出手大方包养女大学生
陈某继毕业于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12月成为证券公司的销售代表。陈某继早已结婚,有一个女儿。但他却在2011年背着妻女,包养女大学生小樱。陈某继每个月花1000多元在美食街一小区租下一套公寓,用于包养小樱。案发前的几天时间里,小樱一直住在该公寓里。
小樱告诉警察,平时她和陈某继在一起,所有的开销全部由陈某继承担。2012年5月7日,陈某继送她回学校并一起吃饭,临走时还给了她4500元。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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