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严把基层关 泉州乡镇有望设立监管机构
本报讯 (记者王蕾)遭遇食品安全问题该找哪个部门投诉?日前,泉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要求严把食品行业准入关口。
《意见》进一步强调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重点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其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一岗双责”的办法加强监管。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基层的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在重点乡镇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将从源头上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
根据《意见》,卫生部门将加强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管,制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商部门则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质监部门将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制度,建立生产许可审查专家库;对不符合实施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并对纳入《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目录管理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和质量安全监管。此外,农业部门将加强农业生产源头的监管,对农药、农兽药、畜禽防疫等加大监管力度。
为确保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及时兑现,《意见》提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此外,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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