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现多起食品投诉案 春节食品安全敲警钟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3日讯(记者 骆佳佳)“春节是人们购物和餐饮消费的集中时段,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放在首位。”日前,市12315投诉台及消委会发布201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
据介绍,王先生在美食街一家餐饮店用餐时点了一瓶矿泉水,然而,饮用时发现水的味道不对,于是看了下瓶盖上的生产日期,原来已经过期。
无独有偶,日前,有消费者在蚶江一家无名小超市购买旺旺饼干时发现商品已经过期,于是举报该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接到举报后,蚶江工商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查获过期奶茶57包,水果罐头6瓶,啤酒3瓶,果汁2瓶,并当场予以销毁。
对此,消委会提醒市民,采购食品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包装标注是否清楚、是否过期,是否有QS标识,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罐头出现鼓盖现象,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现象的,不要购买、食用。
“从超市、街头卤味店购买各种方便菜肴、熟肉要有计划地采购,以当餐消费为主,尽量不要存放过夜。”此外,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作为申诉、举报、维权的依据。
对于春节外出聚餐的市民,消委会提醒,市民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应注意以下问题。首先,消费者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具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达标的餐饮单位消费;其次,预订“年夜饭”应亲自到饭店进行预订,同时对饭店的经营现状、用餐环境、卫生状况、人员素质、信誉等级等作一个直观的调查了解;再次,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少吃或不吃未经加工的水产品。
此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护好食品原状,并与饭店、餐馆负责人交涉。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投诉,同时保存好消费发票、病历卡、化验报告等证据,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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