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晋江工商将开展专项整治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2月19日讯(记者 刘莹莹 通讯员 蔡凤莎 文/图)“两节”即将来临,昨日,晋江市工商局局长王新新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月3日,工商部门将以辖区集贸市场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王新新透露,工商部门将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并完善市场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定责任,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全面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清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现象;同时还将突出重点食品监管,针对节日市场特点,以粮、油、肉、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媒体重点关注的食品为重点,突出整治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此外,还将运用“POS”机开展预包装食品巡查,充分利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对比上市预包装食品数据,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完善问题食品退市下架机制,并及时将巡查数据录入。
同时,针对接线当天群众打进的黑网吧举报电话,已有部分黑网吧当场被取缔,个别未现场经营的,王新新表示,将联合公安部门继续给予取缔。
网友:烧烤店要收开炉费?
回复:属强制消费行为 可拨12315投诉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2月19日讯(记者 刘莹莹 陈嘉凡 文/图)在烧烤店消费,竟然被要求支付开炉费,晋江的吴先生很纳闷:难道顾客去餐厅就餐,还要选择要吃生的还是熟的吗?昨日,吴先生的疑问在晋江市长专线新开通的“领导在线访谈”栏目得到了答复。
晋江市工商局局长王新新回复,提供餐具、火炉等必备品是餐饮业经营者的义务,其以吃烤肉为借口强迫消费者缴纳火炉费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九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可以通过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及第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规定,属于强制消费行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消费行为,同时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和举报。若查证属实,工商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作为“领导在线访谈”的第一期访谈嘉宾,王新新表示,这是一种新型的大众交流模式,也是今后的发展方向,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和支持,同时也要感谢中国晋江政务网提供了一个友好坦诚的交流平台。
当日,共有21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其中8位网友的问题得到现场解答。王新新表示,未能当场解答的问题,也将继续认真研究办理,一一回复,网友们可以在“中国晋江政务网—政民互动—在线访谈”栏目查阅。
- 2012-12-09石狮市场设抽样检测台 市民食用蔬果多层保护
- 2012-12-05生产“毒豆芽”上万公斤 老板一审获刑四年
- 2012-12-03晋江一市民叫餐盖浇饭 吃到“订书钉”牙龈出血
- 2012-11-26晋江一市民买王老吉绿豆爽 喝出糊状物像“纸巾”?
- 2012-11-20晋江37所寄宿制学校自查食堂食品安全 改善营养
- 2012-11-14石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12家餐馆被授予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