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小官司审理告别“马拉松” 简化庭审压缩审限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0日讯(通讯员 施由森 吴志文) “没想到,立案当天就拿到了赔偿款。”日前,林某忠从永春法院法官手中拿到3000元赔偿款时感慨地说。
3月5日,林某忠的车子与蔡某育的车子发生碰撞,蔡某育负主要责任。因车辆受损,8日林某忠向永春法院交通庭起诉,要求蔡某育赔偿其3000元。交通庭法官立案审查后,启动“小额速裁”审判。立案当天,就通知原告、被告以及相关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庭进行调处,当场赔付,一审终审。
今年1月1日起,永春法院推出一审终审、庭审简化、庭审时间自由、审限压缩的“小额速裁”审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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