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初装费已取消 石狮仍有业主被收费
东南网-石狮日报3月31日讯(记者 林子)近日,有石狮网友发帖反映被收取燃气管道初装费一事。其问题引来许多网友的关注,一些网友随后也向记者反映被收取过这笔费用。对于此,市经济局在回应网友质疑时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业住房销售过程或交房时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燃气初装费,已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全额退还业主,未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再收取该项费用”。
网友曝
被收“初装费”引关注
近日,网友“5566”在纠风论坛发帖称:“在石狮灵秀镇佳豪城市花园二期买了套房子,办理交房时,被开发商收取3000元的燃气管道初装费,开发商称不交钱就不交房。”对此,该网友表示气愤。因为其了解后得知,省政府和省物价部门已经发文明确规定,房价应包括燃气初装费,不得另行收取。业主买房时,房款中就包含了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和绿化、消防、电梯和道路等公共设施费用,这些都是产品质量要求必须具备的,另行收费则属于重复收费和乱收费,是违规的。
该网友的帖文随即引来许多网友的关注,相关问题的帖子随后也出现在石狮多个论坛及微博中。一些网友向记者证实称,他们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也都被收取过三千元的燃气管道初装费。而对于这笔费用,有的网友表示“当初看别人交,便也跟着交了”,“因为不交钱就不交房,没办法便只能交了”。从网友反映的情况来看,石狮近年建成的楼盘大多有收取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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