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群众可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期限内迁墓获优惠
本报讯 清明节将至。近日,市民政局局长蒋耕霆做客《政风行风直通车》及《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解答市民对殡葬改革、墓地生态建设整治、殡葬行业管理、殡仪服务、殡葬收费等问题,
“我想翻修祖墓,需要审批吗?怎么办理手续?”一市民说,清明节快到了,家里的祖墓建在山上,想重新修整,但不知需要什么审批手续。对此,蒋耕霆表示,按照殡葬改革制度,祖墓不允许硬化翻新,可以堆土披绿,但不能扩大墓地面积,如果是堆土披绿则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困难群众去世后,殡葬费用是不是有所减免?”“特困群众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蒋耕霆说。去年12月份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其余县(市、区)均先后出台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 ”人员、农村 “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特困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项目费用有五项:一是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二是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三是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四是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五是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据了解,晋江市、石狮市已先后实行辖区范围内全体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推广树葬、草葬、花葬等绿色殡葬,将其发展成文明科学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共同推动我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去年市民政部门与泉州晚报社联合在泉州宏福园举行“第四届绿色殡葬活动”。今年,宏福园继续与泉州晚报社联合开展“第五届绿色殡葬活动”。目前已有很多丧属积极报名参加,选择绿色殡葬方式,缅怀故去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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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
期限内迁墓可获优惠
本报讯 为推进生态福建、美丽福建的建设,省政府决定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我市墓地生态建设整治范围是:2012年年底前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一重山裸露地表的坟墓。按照市政府整治工作方案,此次墓地生态建设整治,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最终实现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同时,鼓励、动员墓主将旧坟墓迁入公墓、生态墓地、骨灰堂,不愿迁移的采取植树披绿方法集中整治;将杜绝新建坟墓行为,拆除“活人墓”,并对耕地中的坟墓尽量动迁。
此外,墓地生态整治工作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凡在4月6日至6月5日期间,将整治范围内的墓地迁移到泉州宏福园公墓或生态墓地的,凭属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购买墓地可享受8.5折优惠,并免除火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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