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二手房过户排队人数减少 仍按总价1.5%征税
早报讯 (记者 刘莉萍)随着全国各地“国五条”细则的陆续出台,以及福州和厦门的细则的公布,泉州市民也在关注泉州版的“国五条”细则。据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泉州仍未出台细则,二手房交易仍然按原来政策,即二手房交易需缴纳个税为交易总价的1.5%。
“过户热”退了
昨日上午10时多,记者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看到,大楼门外已不见上个月的排队长龙,受理大厅里排队等待过户的市民显得井然有序。“最近办理过户的人已经少了很多,如果上午7点左右来排队取号的,基本上当天是可以办理完成的。”现场的工作人员说。
一个月以来,泉州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就和全国各地一样出现了人潮涌动的“过户热”,排队等待过户的市民经常将交易大厅的窗口围得水泄不通。
中介也不忙了
“四月份开始就比较不忙了,泉州版‘国五条’细则未公布,还有一部分市民选择继续观望。”泉州市区一名房产中介人员称,过去一个月内,在恐慌心理影响下,买卖双方交易达成的速度可谓神速,有的甚至看一次房就成交。现在大家都在等待泉州版细则的出台,到时候再根据新政策并结合自身情况,做出相应调整。特别是买方,担心即使签完合同购买也可能受政策影响。
昨日,记者走访泉州市区几家房产中介机构时发现,与前一段时间异常忙碌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来咨询二手房买卖事宜的市民开始变少了。昨日下午2时,记者采访时还看到,泉秀街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门店内,工作人员正集合成队,进行开工前的励志训练。
厦门“二选一”
在我省已出台实施细则的福州和厦门,由于福州版细则未提及“二手房交易将征收20%差额个税”问题,福州市民目前在交易过户时,仍按照老方法缴税。即满5年出售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否则按普通住宅1%征,非普通住宅按1.5%征。
记者了解到,在清明小长假过后的这两个交易日,厦门已经开始执行“厦门版国五条细则”,严格审核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完善限购措施。
在办理二手房过户中,厦门大多数交易者选用“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这条规定执行;只有极少数交易者愿意选用“提供原始发票、装修发票、扣除契税、查询登记信息等核实房屋原值,再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条规定。与此同时,厦门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不过这条规定只适用于拥有厦门户籍的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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