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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摩托车是赃物仍销赃 石狮5男子被判刑

qz.fjsen.com 2013-04-22 21:42  吴思思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22日讯(通讯员 吴思思 本网记者 谢玉妹)明知是赃物,仍铤而走险接赃,结果被逮着正着,还身陷囹圄。日前,石狮法院以犯掩饰、隐藏罪所得罪,依法对郑某、柏某等5人作出判处。

2012年4月至5月间,郑某、柏某、苟某、黄某、王某5人在石狮受雇于某“老大”(另案处理)。在明知所拆卸、搬运的摩托车是赃车的情况下,仍多次在石狮市洪窟村一出租房内拆卸摩托车的车架、车后箱等物品。而后5人共同将拆卸完的摩托车搬上一辆套牌的厢式货车,由郑某驾驶货车将摩托车运往广东省揭阳市销赃。

经群众举报,2012年5月4日,石狮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当场抓获正将拆卸完的摩托车搬运到货车的郑某、柏某等五人,并扣押拆卸工具若干及两轮摩托车24辆,其中23辆摩托车为被盗车辆。

石狮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柏某、苟某、黄某、王某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车而予以拆解并转移出售,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柏某、苟某、安某、王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各处罚金4000元。

责任编辑: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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