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4312人正接受社区矫正 最希望保护“隐私”
【一个成功的样本】
因诈骗获刑的阿金,去年6月获假释后:
积极配合矫正 如今创业养家
跑步5公里,是阿金每周都会做的事。因犯诈骗罪,他在2008年6月被判7年有期徒刑,收监到去年6月获得假释,回到户籍所在的丰泽泉秀街道后,接受社区矫正。阿金说,在监狱里,他也每天跑步,但出来后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能呼吸自由的空气,不进去,不知道外面的好”。
刚出来的前半年,阿金福州、厦门两地跑,跟朋友弄起一个网页游戏创业项目。“那段时间经常要请假,要解决生活问题,还要养老婆孩子。”阿金说,因为入狱前就有相关经验,网游公司已开始盈利。现在,他计划要在家里改出一个书房,让12岁的女儿多读一点书,以后才不会走歪路。
“什么时候能给我减刑?”16日下午,丰泽区泉秀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吴德兴、司法协理员吴黎璇走进阿金家里时,他第一次鼓足勇气问出这个问题。“丰泽区还没有先例,希望你会是第一个。”吴德兴道出实情,也不忘给阿金打气,这是他前后监管的30多个矫正对象中,最配合最积极的一个。
“你们慢走啊!”临别前,阿金在家门口两个脚后跟“啪”一碰,立正,然后自己笑起来,“习惯了,但做人确实要端端正正,才不会犯错”。
然而,并非所有的矫正对象,都会像目前的阿金一样,各方面表现受到认可,有些人又回到监狱。
“我的一个当事人,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缓刑,结果半年后又犯事,这下谁都难救得了他。”泉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说,该当事人因为非法集资被判刑,缓刑期间吊儿郎当,没按时报到被警告一次不算,还鼓捣出一个虚假项目骗了一笔钱,被发现之后直接进监狱,后来还被加刑。
被撤销社区矫正的并非个例,记者从泉州市司法局获悉,从2006年到2013年2月,全市累计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共计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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