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产权人代签或房产共有人签名 合同是否有效?
提醒
规避纠纷
购房者需审核卖房者主体身份
记者了解到,中介签订合同,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以及银行在办理贷款时,不管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均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签名。于那刚告诉记者,事实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物权法规定,房管局若登记错误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减轻风险,有关部门内部会形成要求。
于那刚告诉记者,但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购房者的权益就能得到保障。当产权人不认同房屋买卖,那么就可能导致即使合同签订,甚至已经交了房款,房子仍无让交付及过户。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根据合同法,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换而言之,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卖方负相应责任。
因此律师提醒,为规避风险,购房者要履行好自身义务。首先,购房者要审核清楚对方主体身份和产权证登记所有权人是否相符,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产权证原件、身份证等材料。最好是能将过户和支付房款相挂钩,即将房款放到第三者处,待房屋产权过户后,由第三者来支付。据悉,福州及厦门等城市目前在房产买卖中,就是由中介承担第三方,如此一来,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都被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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