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拟建导游“黑名单” 吊销证照三年内不得再从业

qz.fjsen.com 2013-06-03 08:13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泉州市将建立导游“黑名单”制度,因违法被吊销证照的导游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导游业务。昨日,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10月1日起,全市近3000名导游将建立不良信用档案,规范旅游服务行为。

“10月1日起,这项制度将实施。”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结合《旅游法》实施,泉州市将建立导游不良信用档案。目前,全市有近3000名的导游,他们将一一给予建立档案。如果导游发生违法行为,他们将记入档案,列入“黑名单”,如被吊销导游证,三年内不得再从事导游业务。如果没有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工作的,一经发现,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还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加导游考试。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