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助学”启动 13年来资助贫困生1.3万多名
本报讯 (记者陈祥木 通讯员庄海洪)昨日,由泉州市总工会、东南早报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3年“金秋助学”活动启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将扩大资助范围,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生,可向当地工会等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2000年,市总工会、市关工委、东南早报等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始举办“金秋助学”活动,至2012年,共筹集爱心助学资金3000多万元,资助逾1.3万名贫困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一定比例,且逐年上升。
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如下:
1.资助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尚未覆盖,或者已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帮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家庭就学子女,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重点关注环卫、公交、铁路、矿山等艰苦行业及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困难职工的就学子女。
2.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当年录取为本二以上(不包括全公费类、私立院校或专业)的贫困生每人资助3000元;非应届的资助2000元;大专、中专、职校(高中)资助1000元;高中以下的资助500元;结对资助一般每年不低于5000元。报送省总工会助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的大学生,要求是2013年应届高考录取本二以上院校的学生。
3.申请程序:“金秋助学”主要采取属地助学的方式,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县(市、区)总工会牵头负责帮助,不再报送市总工会申请(往届已结对子的经确认后,继续给予资助)。符合条件的对象须填写《泉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证明、大学录取通知和身份证等),经父母一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工会审核盖章,公示后报上一级工会。已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还要附上有关身份证明(如下岗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非公企业的员工(含农民工家庭子女)还要附上工会会员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所在地县(市、区)金秋助学办公室(设在县级总工会)申请。市领导和党政机关单位挂扶户的特困生由挂扶单位负责资助。
据悉,今年将积极动员企业家设立“金秋助学”专项助学款。凡助学金额达50万元以上者即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冠名“XXX助学基金”,由金秋助学办公室推荐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经注资人同意后专款专用进行资助,对当年捐款(认助)5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发给热心助学纪念牌并登报鸣谢。
2013年泉州市“金秋助学”活动办公室热线电话:22170110,22160099(传真);东南早报热线:96339;捐资户名:泉州市总工会,账号:35001652490050008364,开户行:建行泉州分行;市总工会网址:www.qzszgh.org.cn。捐款单位和个人在捐款(汇款)时,要填写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电话。各县(市、区)应根据各自实际,也相应设立热线电话和公布基金账号,以便开展工作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