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600个探头揪出地下车库劫持嫌犯续 一审判四年多

qz.fjsen.com 2013-07-05 07:58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案情回放

停车场遭劫 美女教练勇斗歹徒

今年3月17日晚上8时许,从位于宝洲街一大型商场内的瑜伽会所下班后,林小姐下电梯,走向负二层M246停车位。她的黑色小轿车就放在此处。

摁动电子钥匙,开了车门,坐在驾驶位置上,林小姐的脖子突然被刀和扣带控制住。身后传来令她胆寒的声音,“别动,送我去郊区。”

林小姐意识到抢劫了,接下来她跟歹徒斗智斗勇,并咬伤歹徒的手指。在僵持了约11分钟后,歹徒没能得逞,只好离开。林小姐报警。

案发后,泉州警方排查了600多个监控探头、1000多个小时的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车辆。3月23日晚,民警在泉州开发区一酒店KTV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志,成功破获此案。

当庭受审

抢劫罪成立 一审判刑四年三个月

昨日下午,丰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31岁的吴某志,老家在漳州市云霄县。被押进法庭,他看见无一亲人到庭,叹了一口气。他也没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丰泽检察院指控他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检方指控称,吴某志在抢劫中,导致林小姐三处轻微伤,并造成恶劣影响,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吴某志均没意见。“我家里出现了很大变故,才走上了这条路。”这是整个庭审,吴某志的唯一辩解。

“这不是你的犯罪理由。”检察官当庭告诫他,“幸好最后逼林小姐开车送你离开现场,否则后果将更为严重,你也将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从这方面来说,林小姐的行为既救了她自己,也救了你。”吴某志听后频频点头。

经审理,法院认定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当庭以抢劫罪一审判吴某志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