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期打工 律师提醒:签临时劳动合同助维权
核心提示
为了让暑期生活过得更有意义,许多学生选择打暑期工,一方面是体验生活,一方面可以赚取生活费。然而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在选择暑期工时,只求用人单位接收,并未对用人单位加以筛选,更不用说签订劳动合同。律师提醒,学生打工时应注意寻找正规单位,并与对方签订临时合同,约定相关事宜,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 李凯龙
【调查】
多数学生打工未签合同
在市区大洋百货及九一街一些写字楼等办公场所,记者见到不少学生装扮的“员工”穿梭其中。记者采访获悉,有些是同学互相介绍的,也有一些是自己前来应聘的。打暑期工的小林告诉记者,公司的工资不高,没有底薪,上班时间跟正式员工一样,主要做广告业务,需要拉业务提成,他到公司一个星期,每天只是打电话,出去转也毫无头绪,到现在都没拉到一单。小张是华侨大学大三的学生,他说打暑期工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主要是想学习一些东西,毕竟明年就要迎来毕业季了。
在市区中山路一些服装店、餐饮店,也有不少学生加入了导购员、送餐员的行列,这些门槛较低的暑期工,前来咨询的学生更多。
当记者问到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多数学生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表示,用人单位能够接受自己就已经不容易了,哪里还敢谈条件,一些学生更是以实习的名义去争取到打工的机会。
【公司】
不合用工要求不签合同
一家需要招聘暑假工的安防软件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招收暑假工一方面是业务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支付的薪酬相对较低。李先生是一家广告公司的业务经理,他说公司的业务员相对较少,暑期工的应征可以很好满足这方面需求,但暑假工在专业水平方面与正式员工无法相比,所以薪酬上相对较低。一些公司主管也坦言,因为公司业务需要一些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对于新进入的员工一般会安排培训,但有些暑期工刚培训完就已经要开学了,所以公司也只安排其做些相对简单的业务工作,并不会对其进行长期的培养。
记者了解到,暑期工集中的单位主要还是一些营销类的公司,如电话营销、网络推广等较为简单的工作,这些工作相对枯燥,而且需要一定的耐心,很多学生基本上做了一两个星期就辞职了,所以多数公司对于不固定的人员,基本上不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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