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暑假打工应“擦亮眼” 莫忘签订劳动合同
东南网7月1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张军璞)近日,记者在我市几所高校发现,随着暑假的到来,各类假期工招聘广告已侵袭大学校园。为避免学生受骗,本报提醒广大学生,暑假打工要签订劳动合同。
暑假招聘广告
校园“扎堆”
印上“招工”二字,留下联系方式,各类招工小广告在校园内外满天飞。暑假已至,石狮大学校园里又刮起一股打工热。
昨日,记者在闽南理工学院校园内看到,不少灯柱上、宿舍楼门口、餐厅的墙上都贴有各种各样的招聘宣传单。在泉州纺织服装学院和泰山航海学院,记者也看到了同样的情景,有的厂家还在校园里摆放桌子设立招聘点,发放宣传单和报名表。记者看到,招聘者都称自己提供的岗位工作环境好,待遇高,以吸引大学生注意。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些单位的招聘台前围了不少学生,询问有关问题,也有很多人在填表。一名正在了解情况的男生告诉记者,他是大三学生,趁假期去打工,一方面可以锻炼自己,积累经验,一方面又可以挣些钱,减轻家庭负担。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学生都抱有这样的想法,他们急于找到一份工作来锻炼自己,这使得用人单位的招聘变得很容易。
学生假期打工
遭遇麻烦多
面对各种各样的招聘信息,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稍不注意便会受骗。
今年毕业的闽南理工学院学生小王告诉记者,他家在龙岩农村,家里的经济收入很有限,所以大一和大二的暑假,他都在石狮打工。大一暑假他在石狮一家快餐店打工,刚开始店老板承诺包吃包住,月工资2200元,可是在结算工资时,店老板以小王几次送错餐为由,扣了他400元工资。大二暑假,小王到石狮一家企业做文化专员,月工资3000元,可是小王最终只拿到2500元,原因是他工作能力不强,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
和小王有同样经历的大学生不在少数,他们初入社会,交际缺乏,社会经验不多,很多事情也是第一次接触,所以在打工期间遇到的不公平待遇,他们也往往没有过分计较,权当是自己交了学费。“在暑期打工中,最让这些大学生感到无助的就是维权。很多学生打工时就凭一个口头协议,出事了,对方不承认。由于缺乏相关证据,自身权益很难维护。”王共福律师告诉记者,类似的事情在我市大学生身上也有发生,以工作前后承诺不一致为多,而假期打工者拿不到工资的也不在少数。
暑假打工
注意签订劳动合同
就暑假大学生打工问题,王律师认为,正规企业到学校招工,会和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目前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企业一般不会一次性招几百人,因此学生对于大规模招聘要格外留心。他建议,大学生假期打工最好结伴,要量力而行,考虑工作的危险性和工作强度,切不可盲目。
“同时,假期打工的学生应树立强烈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即便只是短期打工,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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