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快创新转型推动发展 解读6份配套政策
《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 ●解读
每年2500万元确保 “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实施
招聘会上,企业求贤若渴。
为加快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创建民营企业人才聚集区,引导我市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成长型产业集群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服务业现代化,为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改革试验区”和“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推进我市经济强市和美丽泉州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我市出台了《泉州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以下简称“计划”)。
□早报记者 陈小芬
“五个一百”人才计划 八项重点人才工程
该《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切实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深入实施“五个一百”人才计划、八项重点人才工程,力争经过5年努力,实现人才资源总量、人才素质、人才竞争力和人才贡献率有较大的提升,把泉州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人才高地、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闽台人才合作重地、高层次人才聚集洼地。
“五个一百”指的是,引进百名高层次人才(团队)、评选百名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百名特色产业领军人才、激励百名优秀拔尖人才、资助百个优秀人才培养项目。“八项重点人才工程”指的是,创建民营企业人才聚集区、打造泉台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建设金融产业人才高地、建设文化人才高地、建设海洋产业人才基地、建设一县一产业人才聚集基地、培育一批企事业单位人才基地、搭建五大工作平台。
加大人才资金投入 每年专项资金2500万元
为保障“海纳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计划实施,《计划》要求,市、县两级要将人才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根据人才计划实施情况,逐年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以满足我市人才发展需要。每年统筹我市500万元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和2000万元市引进高层人才专项资金,统一作为市人才专项资金。
设立专项资金后,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入选对象实行“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同一人才项目,同时符合国家、省、市奖励政策的,若已获得国家或省级奖励,原则上市本级不再奖励、不再配套;已入选我市人才计划后,又入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原则上市本级不再另行资金配套;同一对象原则上三年内不重复参评我市同一类别人才项目,但可推荐参评国家、省级人才项目。
据悉,本《计划》涉及的各类人才奖金或补助视同市政府奖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此外,《计划》称,将结合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相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评,每年对各地有关部门实施本《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要求、考核指标,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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