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泉州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将按成本价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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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今年年底县级公立医院 按成本价卖药
东南网8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林雅萍)今年年底,泉州所有县(市、区)公立医院药品都将按成本价卖;明年上半年,此举有望在市属医院全面推行。
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泉州市201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中强调,“强基层”是今年医改的一大重点。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村卫生所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村卫生所也将实施信息化建设,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将实现即时结报。
社区看病转诊可享预约服务
除了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外,泉州市卫生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泉州将在全市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全省统一预约诊疗平台,并逐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就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预约服务,意思是,患者根据自身患病情况先就近到社区医疗机构首诊,社区医生经过治疗发现需要转诊,由接诊医生或专人负责,向对应大医院提出转诊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告知患者,按预约时段到大医院就诊。此举可免去患者在指定大医院排队挂号等候、不知挂什么科等不便。
基本药物制度扩至民营医院
泉州还将多举措鼓励社会力量办医,以缓解目前医疗资源紧缺问题。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鼓励建设医疗产业园区,扩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具体来说,泉州市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推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这意味着,今后,在民营医院,居民看病也可享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内的药品,大大节省就医成本。
泉州市卫生部门还将逐步把民营医院接入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平台,扩大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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