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首次立案查处建筑施工噪声 两个工地被罚
石狮首次立案查处建筑施工噪声 两个工地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
部门提醒,可视违规次数和情节程度加重处罚,最高可罚5000元,且可多次处罚
东南网8月18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吴汉松)一段时间以来,市民多次投诉市区建筑工地噪声扰民。为此,上周,我市专门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土方车运输管理工作会议,强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施工噪声。15日,市行政执法局完成了两起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的查处工作,市区两个建筑工地因此分别被处以1000元罚款。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对施工噪声污染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禁止在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清晨6:00时段,使用高噪声机械和进行高噪声装卸以及人工锤打、敲击等施工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或午间作业的,必须报环保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我市刚刚立案查处的这两起施工噪声污染事件,其中一起是禁止时段高噪声违规作业,另一起则是施工工地确需连续作业,但未报经环保部门批准且未进行公告。
两个工地分别被处罚1000元,看起来金额不大,但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处罚绝不是“毛毛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对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可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多次被投诉、屡教不改的,最高可处罚5000元。此外,此项处罚还可多次进行,通俗理解,就是某建筑工地被处罚5000元后仍不改正,职能部门可按每次5000元的额度每三天对该工地进行一次处罚,直至该工地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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