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阴阳合同骗货款 警方施“美人计”钓出嫌疑人
用阴阳合同骗货款误交假合同曝罪行
警方施“美人计” 微信钓出嫌疑人
东南网8月2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陈竹 通讯员 曾桂蓉 陈晓山)一名公司股东购买生产线时,利用“阴阳合同”侵吞了公司39万巨款。前不久,公司要拆伙,该股东误将“阴阳合同”同时上缴财务,自曝罪行。
杨某春,38岁,原是晋江市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于2011年7月份开始筹备,杨某春作为股东之一,主要负责购买生产机械。
利用这个职权,他在2011年8月28日、2011年8月30日与客户扶某清签订两份“阴阳合同”。随后,他使用虚假的订购合同,将实际订购价为56万元的制鞋流水线成型配套设备,向公司谎报订购价为79万元,拿到这笔钱后,他将40万元支付给扶某清,又写下16万欠条,然后将剩下的39万元私吞。
2012年8月,杨某春离开该公司,自立门户开了一家公司。
今年7月底,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要拆伙,要求杨某春上缴账目,他一时粗心大意,竟将真假合同一并交给了公司财务。
“阴阳合同”露了馅,财务查出39万元被杨某春挪用,公司立即召集股东开会。知道“东窗事发”的杨某春,连手机都不敢接,公司负责人只好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接报后,晋江警方立即组织民警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并想方设法寻找杨某春,但他如人间蒸发,杳无音信。
侦查中,民警了解到,杨某春经常利用“微信”与美女约会。于是民警假扮“美女”,加了杨某春的微信,跟他聊起来。
18日晚,杨某春终于答应“美女”的微约会,双方约定晚上11点在阳光广场附近吃夜宵。当晚,杨某春刚赶到约会地点就被警方抓获。
目前,杨某春因涉嫌挪用资金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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