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赴台个人游今日启程 赴台游只需走“三步”
台北101大楼 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三步走:
●申请《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
●在指定旅行社申请入台许可
●确定日期购买往返机票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实习生潘斯莉)今日起,泉州居民可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了。这是继福州、厦门之后,我省第三个被国家列入赴台个人游的试点城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昨日称,赴台个人游的程序分三步走: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在泉州指定的6家旅行社申请《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入台许可”);自己确定赴台日期,购买往返机票。
申请《通行证》 须3周时间 可就近申请
申请《通行证》是泉州居民赴台个人游的第一步。
据悉,《通行证》和签注申领可“就近办理”,即只要你的户籍在泉州,可在全市各地任何一个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进行办理。厦门、福州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三地居民,在泉州暂住满一年以上的,也可凭在泉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以及社保、税收缴纳一年以上的证明,在泉州就近申请。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通行证》还须在申请表格背面“单位或派出所意见”栏由其单位和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是否同意其赴台个人旅游的意见,并加盖相关公章。
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须有其监护人(父或母)陪同申请,并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即3周时间),审批签发《通行证》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
相关新闻
- 2013-08-28泉州正式开通赴台个人游 在台不得停留超15天
- 2013-08-27244名泉州市民明早赴台个人游 半自助游受青睐
- 2013-08-24泉州赴台自由行28日启动 泉州到高雄包机航班开通
- 2013-07-23泉州赴台个人游开始接受预订 办理流程规定详解
- 2013-07-18泉州赴台个人游细则明确 8月28日首发下周开始预订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