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大城关”方案获批 德化成为全省第二个新型城镇化试点
5.制度改革
稳妥开展宅基地置换和流转试点,探索进城务工农民以林权换收益、以收益换限价房。
在全省安排行政编制时统筹考虑德化县工作需要,支持将浔中镇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经济发达镇列入全省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赋予更大的行政决策自主权和资金整合权限。
支持将德化县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优先纳入省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住房所有权和林(茶、果)权抵押信贷模式。
在大城关周边统一建设造福工程、裕民小区;在中心镇、中心村实施安居工程;在工业区配套建设公共租赁房;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为转移到县城务工人员所建设的住房,纳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清单。
6.试点保障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与泉州市、德化县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省、市有关部门要对照方案,指导帮助德化县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并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从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德化县项目建设。
支持泉州“金改”政策向德化县倾斜等。组建并做大做强城镇开发建设投融资平台,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推动德化县农信社改组为农商行。
支持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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