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无故拒载司机也要受罚 设奖考核公交司机
公交无故拒载 司机也要受罚
设服务质量奖 考核公交司机
早报讯 (记者陈小芬)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对公交行业的行为规范进行了相关规定,其中提出公交无故拒载,司机也要受罚。昨日,记者从泉州公交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获悉,对公交司机的运营服务行为,公交公司一直以来都有相应的管理措施,2011年还特别设立了“服务质量奖”考核、2012年初还设立“星级奖”考核。
据介绍,这两项考核方法除了针对司机服务质量外,还包括安全行车等,公司每月都会对司机被投诉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视情况进行扣罚。据介绍,“星级奖”考核最高奖是500元,如果司机表现好,将获得500元,如果有违规行为如拒载,将从考核奖中扣除40元。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本月9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向公交公司投诉33路一司机到站不停的情况,公交公司通过查看监控,发现司机确实没有停靠,最后按公司相关规定扣罚该司机40元。
泉州市交通委公交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交行业处于无法可依状况,都是公交公司根据自身行业情况,出台相关管理措施,今后如果立法,对公交行业发展将会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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