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桐明珠小区新旧物业移交扯皮 业主被停水停电
业委会:旧物业未代缴代收公摊费
刺桐明珠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泉州市易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旧物业”)是小区的前期物业,今年6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考虑到前期物业管理不善,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决定撤换物业。旧物业得知将被撤换,就不再向小区住户收取7月、8月的公摊水电费,6月的公摊费也只收了6000多元就没再收了。旧物业服务合同于2013年8月31日终止,他们有义务代缴代收6月至8月的公摊水电费,但他们没有这么做,导致整个小区拖欠供电公司6万多元,这才出现了停电的风波。
“今年9月新旧物业交接时,旧物业并未向新物业移交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的明细等资料。”陈先生说,小区有5个店面出租给商户,有部分业主怀疑这5个店面的电费被加入小区公摊电费中,然后转嫁到业主身上,因此拒绝缴费。
新物业:无权代旧物业收取电费
据了解,刺桐明珠小区新的物业公司为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物业”),该公司从9月1日起开始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华兴物业负责人林总表示,9月份的公摊电费已准备好,本来打算缴纳,但供电部门表示,要连前面3个月的电费一起补交,他们不可能代垫6万多元的公摊电费,也无权代旧物业向业主收取6至8月的公摊费。
旧物业:部分业主拖欠公摊费
旧物业经理张先生表示,刺桐明珠小区一直有部分业主未向物业公司缴纳公摊水电费,在他们撤出该小区前,部分业主拖欠他们6万多元的公摊水电费,在亏损的情况下,他们无法向供电部门缴交6-8月的公摊电费。
进展:多方协商供电恢复
昨日下午4时许,在丰泽区住建局的牵头下,业委会成员、新旧物业代表、社区负责人来到区住建局,共同协商解决停电问题。经过近两个小时协商,最终,业委会同意由他们牵头,新物业提供人员协助,向小区业主收取拖欠的公摊水电费,尽快缴清所欠电费及违约金。但前提是旧物业必须提供小区5个店面安装独立电表的相关明细,以此证明没有占用整个小区的公摊电费,才能说服部分业主尽快补上公摊费。
随后,业委会向供电部门提交了书面申请报告,保证在2013年10月20日缴纳小区所欠公摊电费。
昨晚6时20分,记者重访刺桐明珠小区时,该小区刚刚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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