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桐明珠小区新旧物业移交扯皮 业主被停水停电
相关报道>>>
欠电费63000元刺桐明珠公共用电被断
小区二次供水中断、电梯停运 经多部门协调 昨晚6时20分恢复供电
停水停电令业主们的生活十分不便
“中午的碗都没洗,煮晚饭用水要到一楼提。”昨日下午4时30分许,家住泉州市区刺桐明珠小区10楼的吴阿姨从小区花圃水龙头里接了一桶水,吃力地提上10楼。住在7楼的黄先生家中没水,只好把菜拿到楼下洗;有的业主无奈之下只好在花圃水龙头下洗头……
由于欠电费63075元,刺桐明珠小区公共用电被供电部门掐断,小区无法进行二次供水,二楼以上住户的自来水全部断供。全小区大约有400户人家受到影响。
□早报记者 陈明华 文/图
欠费原因:新旧物业交割不清
“我们家里都有电,就是小区物业欠电费,公共用电被掐了。”在一位住户的指引下,记者在一楼电梯间门口,看到一张署名为泉州供电公司的《友情告知》,上面显示,截止到2013年9月29日,刺桐明珠用户仍拖欠电费共计63075.17元。“经催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我司拟定于10月9日停止对贵处供电,届时将导致贵处居民电梯、二次供水、路灯用电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据小区业主介绍,刺桐明珠小区于2009年交房,今年6月份,小区成立业委会,考虑到前期物业管理不善,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业委会决定撤换前期物业。经过筛选,业委会最终与泉州市华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物业”)签订新合同。
按照规定,新、旧物业于2013年9月1日正式交接。但由于各种原因,旧物业以小区业主未交齐物业费为由没有交接清楚。旧物业撤离后,并未交清6月、7月、8月三个月份的小区公共用电费用。“旧物业知道要被撤换,6月份收了部分公摊电费,7月、8月都没收。”小区业委会一位业主介绍。
- 2013-09-04刺桐明珠小区前物业不具管理资质 部门介入约谈
- 2013-09-03新旧物业移交扯皮 刺桐明珠小区业主有家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