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房价上涨卖主反悔 强占店面拒不交付被强制执行

qz.fjsen.com 2013-10-12 09:0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相关报道>>>

店面卖后价涨5倍 房东反悔输官司

法院昨强制执行,将店面移交给买主

昨日南安人民法院执行庭进行强制搬迁,将叶某栋占用的店面清空,并移交给吴先生。早在14年前,作为邻居的吴先生与叶某栋有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几年后却因房价暴涨,叶某栋不想将其中一间店面卖给吴先生,引发了长达数年的官司,如今这起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早报记者 许小程 黄墩良 通讯员洪长城 朱磊

纠纷

店面价格上涨数倍

房东反悔不愿移交

说起与叶某栋、江某琴关于金淘镇朵桥村40号楼的店面转让纠纷,吴先生满肚子苦水。1999年11月1日,他与叶某栋夫妇在证明人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及《附件》。

合同约定,吴先生以18万元买下叶某栋夫妇左、中2间店面及二楼、三楼整层楼房。合同还规定,吴先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2005年11月1日付清购房款。

据吴先生介绍,2001年,他依约将13万多元的购房款支付给叶某栋,对方也将左边的店面和楼房的使用权交付给他,唯独剩下中间店面未交付。2005年10月28日,吴先生依约来到叶某栋家中,要将余款5.3万元付给叶某栋,当时叶某栋不在家,江某琴拒不接受该款,也不承认当初的合同。当日,吴先生将该笔款项存于当地信用社。而按照约定,吴先生付清该款后,叶某栋应将中间这个店面的产权移交给吴先生。

在吴先生看来,叶某栋一家不承认合同有其原因。“当初这个店面差不多5万元,对面一家类似的店面,上次转让了30多万元。”吴先生说,店面价格上涨是叶某栋反悔的主因。

2005年12月13日,叶某栋在未通知吴先生的情况下,将已经转让给吴先生的楼房和店面,私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叶某栋的相关手续。吴先生和叶某栋的纠纷也被诉诸南安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