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房价上涨卖主反悔 强占店面拒不交付被强制执行

qz.fjsen.com 2013-10-12 09:0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法院

店面被判属于买主

房东砌墙一分为二

经审理,2011年6月30日,法院判决叶某栋、江某琴应将中间的店面交给吴先生掌管使用,同年12月12日,法院终审驳回叶某栋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但是在判决后,叶某栋等人依旧占用中间店面,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书。随后吴先生向南安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南安市法院介绍,从去年7月2日至今年4月28日,法院执行局多次向叶某栋等发出公告,要求他们履行义务,然而公告却遭撕毁。今年6月份,叶某栋等连夜在店面内砌了一堵墙,将原本38平方米的店面一分为二,前部分的面积约8平方米多,后部分约30平方米。叶某栋称要将前部分移交给吴先生,吴先生难以接受。

执行

清理杂物拆掉墙

买主终于拿到房

昨日,南安市法院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当法官打开叶某栋该店面的门后,作为中学教师的叶某栋女儿叶某某前来阻止,被法警制止。法院请人将叶某栋放置在店面里的杂物移走,准备将店面交给吴先生。不久叶某栋、江某琴等人也赶来,他们试图阻止执法,被法官劝阻。

经过协调,叶某栋将该店面的大门打开,一堵砖墙映入眼帘。据吴先生介绍,在原本双方签订的协议中,这个面积38平方米的店面应当全部转让给他。今年6月份,叶某栋等却连夜将店面分成两部分,只愿意将约8平方米的“小店面”交给他。

昨日下午3点多,法官依法将这堵墙拆除,把整个店面的所有权交给吴先生。一块在心头悬了14年的石头落地了,吴先生终于松了口气。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