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启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建筑项目需过关
实施交通质量提升 建设宜业宜居城市
东南网10月13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 “以后在石狮新建大型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都要先看看对周边交通是否有影响,影响多大。”近日,记者从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成为我市大型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交通影响评价意见将作为项目方案评审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目前,我市已经先后对三个地块的建设项目进行了交通影响评价。此举无疑表明,石狮更加注重交通质量提升的“前瞻性”。
近年来,石狮城市发展速度较快,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以两位数增长,目前私家小车及摩托车的数量已达20万。交通高峰期时,城市的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因为体制及其他一些原因,交通管理较少介入城市建设中,往往是一个楼盘开始建了,才发现相关的配套设施未跟上,这使得交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而这也正是造成国内许多大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此,我市在推进“交通质量提升”中更加注重“前瞻性”,并根据相关规定,启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以便在大型项目建设之前就将交通影响因素考虑到、规划好,避免为今后的城市拥堵埋下祸根。
根据我市“关于建设项目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规定”,凡是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商业、服务、办公类项目;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重要交通类项目;市规划主管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都必须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前由项目单位同步委托组织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在方案组织评审题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评估。
参加过三次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会议的市交管大队一部门负责人介绍称,交管部门对建筑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主要考察停车、行人、道路、公交等因素,对建筑项目及周边的各类交通设施的供应与需求进行分析,分析交通需求与路网容纳能力是否匹配,评价建设项目对周边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有多大,具体考察内容包括停车位和建筑面积的配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能满足需求?建筑项目的内部及外部的交通组织是否科学合理,会给周边的交通节点带来多大影响?是否预留了相应的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位置等。
- 2012-12-03新华视点:“头号杀手”背后的三大推手——写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