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出台电商扶持措施 年销售额首超千万元奖5万
德化出台电商扶持措施 设立电商发展专项资金
网上年销售额首超千万元 奖5万元
本报讯 (记者刘文艳)日前,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全国最大的陶瓷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德化县结合电子商务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德化县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措施》。
据了解,德化将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至2015年每年从县级财政科技支出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设、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建设等。
独立电商平台 最高补助30万元
根据《措施》,德化县对上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成立独立电子商务公司且纳入限上商贸企业(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下同)管理的企业,经认定后,网上年销售额(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为准,下同)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奖励。鼓励具有外贸业务的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巩固并拓展海外市场。
对在德化县投资建设的独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并对网上年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此外,对在德化县注册的电子商务独立法人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或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且纳入限上商贸企业的,运行一年以上,年纳税首次突破5万元,连续三年按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县级留成部分,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年按县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缴纳“三税”新增县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本补助措施不与上述两条重复享受。
投建电商物流仓 可获税收返还
《措施》支持电子商务服务机构承接陶瓷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对在德化县注册的电子商务服务机构,累计服务企业达100家(主要提供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工业设计、团队培训、代运营服务)的,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级各类项目。
支持与电子商务配套的快递仓储物流公司或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新建或改造提升物流项目;支持知名物流企业投资建设专业电子商务仓储中心。经认定的,按其经营投产后前三年缴纳的“三税”县级留成部分,分档给予奖励:第一年按县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两年按企业缴纳“三税”新增县级留成部分全额给予奖励。
鼓励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将电商企业紧缺急需人才优先纳入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进行上报。每年评选5家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5名电子商务领军人才,经认定的企业和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000元的奖励,并优先推荐参评上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领军人才。
入驻电商创业园 前三年免收租金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对经县政府审批同意且专门用于入驻电子商务企业的厂房或楼宇,对业主按其当年度收取租金所缴纳的“三税”的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和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到园区集聚发展,对经县政府审定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园的企业前三年办公场所免收租金,仓储场所租金补贴3元/平方米,同时优先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向上级申报项目支持。
加快开通阿里巴巴德化陶瓷产业带。鼓励和引导优秀企业在产业带上抱团营销,加大投入,整合上下游资源,强化德化陶瓷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
支持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对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由县经贸局、科技局提请县政府按个案另行研究,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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