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过"单独两孩"政策 向户籍所在地申请即可
【延伸】 全省因计划生育 少生1600万人 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了解到,40多年来,福建省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1970~1990年间人口年均增长率为2.06%,199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高达24.44%。,是除少数民族省区外人口出生率最高的省份之一;全省总人口突破3000万,比新中国成立时的1187万增加近两倍,是全国人口增长最快的省份之一。 实施计划生育后,全省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34.2%。下降到2013年的12.2%。,自然增长率从27.3%。下降到6.2%。。实行计划生育,全省累计少生了1600万人。 此外,福建省孕产妇死亡率从1982年的46.9/10万下降到2013年的16.2/10万,婴儿死亡率从19.8%。下降到6.2%。,有效降低了因怀孕导致的死亡风险,提高了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妇女的社会地位。 【链接】 历年来国家计生政策 20世纪70年代 倡导“晚、稀、少” 1978年 中央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 中央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 中央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 中央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包括独生女,要求生二胎的,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第二个孩子。” 2013年 放开“单独二胎” 农村“单独两孩” 福建已实施14年 省卫计委介绍,福建从2001年1月起就已经实行农村一方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是目前实行此政策的七个省市(天津、吉林、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之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仅增加城镇一方单独居民。 20个省区市 落地“单独两孩” 截至记者发稿时,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正式实施这一新政,分别为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上海、广西、陕西、四川、重庆、青海、甘肃、广东、湖北、辽宁、江苏、云南、湖南、吉林、福建。 结合已经公开的最新信息,在未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中,除去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余下的省份均透露相关的时间表,且多数省份将新政实施的时间设定在今年上半年。 据公开报道,山东、河南这两个“人口大省”或于今年5月份启动实施这一新政。 此外,山西、内蒙古、河北、黑龙江、贵州等5省区则将上半年作为新政启动的目标节点。余下的海南与宁夏则尚无具体时间节点,只表示或于年内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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