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已清理5万辆共享单车 目前挂牌共享电动车有1500辆 泉州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路边的共享电动车大多有序停放 “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加强准入、退出和经营服务管理,控制投放总量。” “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围栏等手段规范运营服务。” “使用人应当文明规范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 “企业若违反规定,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辆50元罚款。” ——摘自《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早报记者 陈小芬 庄丽祥 文/图 近年来,共享单车(电动车)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占道停放、在街头巷尾随意堆积等,给交通添堵,也影响市容市貌。对此,泉州相关部门多次开展整治行动。如何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的《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了明确规定。 记者调查 共享单车已少见 停放乱象有改观 记者在泉秀街、宝洲街、刺桐路等多个路段看到,停放在划线内的共享电动车基本摆放整齐。以前常被市民诟病的刺桐路领SHOW天地入口、宝洲街万达广场等地的停放乱象,如今已经没了,停放在划线区域内的共享电动车数量不多,且挂有车牌。以前满街可见的共享单车如今基本看不到。 记者了解到,目前泉州挂牌的共享电动车有1500辆,分属四家企业即美团、哈啰、青桔、小遛。不过在刺桐路领SHOW天地附近,记者见到一辆未挂牌的“喵走出行”共享电动车斜停在路边划线内,扫车上的二维码显示“当前位置未开通服务区”。 市民龚小姐告诉记者,虽然目前中心市区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不多,但近期她经过刺桐大桥,发现有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停在大桥车道上。 哈啰泉州区域负责人陈先生、青桔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在泉州中心市区的共享单车基本已清理,清出的车很多到了报废年限,可正常运营的车则调拨到其他市场。目前出现在中心市区的零星共享单车,有些是被用户从周边骑来,有的是之前被人私藏,工作人员巡查时会回收。 据悉,目前哈啰按规上牌投放在中心市区的共享电动车350部;青桔除了在中心市区按规投放的450辆,在晋江也有投放;美团共享电动车在泉州运营区域除了中心市区,在晋江区域也有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