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上仍有载人等不文明骑行行为 条例规定 影响市容不整改 每车罚款50元 《条例》对共享单车的主管部门、经营者、使用者都做了详细规定。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共享单车(电动车)管理办法,合理规划停放区域,加强准入、退出和经营服务管理,控制投放总量。 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围栏等手段规范运营服务,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理无序停放和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 使用人应当文明规范使用、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 按《条例》规定,经营者未履行日常卫生保洁义务、未及时清理无序停放或者损坏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影响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辆50元罚款。 企业声音 增派人员加强调度 引导文明规范用车 作为市场运营主体、提供服务的共享单车(电动车)企业将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呢?记者采访了在泉州的部分共享电动车企业。 美团、哈啰、青桔共享电动车企业相关人士均表示,按照泉州有关部门要求,目前他们在划有停车区域的地方设置电子围栏,一旦车辆不在规定设置的电子围栏内规范停放且有倾斜角,将无法正常还车。 哈啰泉州区域负责人陈先生称,后台会指引用户正确规范停车,如果用户违规停车,将被罚款15元,运营中,确实有用户被罚款过。针对多次违停、破坏车辆的用户,设置黑名单,禁止使用。 美团的周先生说,部分用户在骑行中,为了图方便或在系统提醒只能骑行几公里的情况下依旧骑行,导致车辆被随意丢在路上。为杜绝此行为,除了设置禁行区域外,他们还加派人手进行提醒及干预,一旦发现及时调度。针对不文明骑行的行为,会设置短期黑名单,同时未按规定停放,额外收取调度费,强制用户文明规范用车、停放。 美团、哈啰、青桔方面均表示,在日常管理中采用智慧化手段和人工干预对车辆进行秩序管理,节假日、专项行动等,会增加调派人手及车辆,保障现场各项运维的时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