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安溪警花扮医生成功解救两男婴 抓获4名嫌疑人
qz.fjsen.com 2010-01-30 12:0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对话:抱养的孩子 “送”给别人换钱

昨日,在安溪看守所内,早报记者与犯罪嫌疑人朱某、王某对话。据犯罪嫌疑人王某称,孩子是他们抱养的,因为养不起,所以要“送”给别人换钱。

30多岁的朱某称,他2005年来到南安,在一家水暖企业打工,因为老婆不能生育,租房内的小孩是他抱养的。他还称,他的老婆跑了,不知道到哪儿去了。

“他(指王某)是我岳母认识的,我岳母跟我说他们夫妻有个小孩养不起,想送给别人,让我帮忙找人。”朱某说。

“我把这消息告诉给身边打工的朋友,后来就有买主跟我联系了。”

联系上买主后,为什么不自己出面交易?朱某称陈某是本地人,各方面比较熟。

另一嫌疑人王某却说,两个月前,他和妻子来到南安想找工作,遇到了朱某。“他听我说话的口音,就问我是不是老乡。”王某称,他们于是请朱某帮忙,说要把孩子送给别人抚养。

那孩子从哪来,为何要卖?王某说,孩子是在四川老家时,一吴姓男子送给他们夫妇养的,“我家里有一对儿女,一个15岁,一个10岁”。王某称,当时是想自己养的,但后来发现养不起,所以想要送人,“希望能够换点钱”。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