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 正文
办丧事闹市区燃放鞭炮半个多小时 4人被拘留
qz.fjsen.com 2010-05-28 09:3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虽因治丧,放鞭炮的、卖鞭炮的还是同时被罚

望着这些缴获的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店员后悔莫及。

昨日上午,朱某等人为亲友办理丧事时,在闹市区燃放鞭炮半个多小时。违法带头燃放鞭炮的朱某等两人及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店主郭某及其雇员,同时被鲤城警方依照相关法规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事发 鞭炮太吵市民报警

昨日上午10时许,泉州中心市区南门某单位宿舍楼下不时传来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前后长达半个多小时。附近市民实在受不了报了警。接到市民举报后,市区巡警前往查处。市区巡警在阻止、要求放炮者立即停止放炮行为的同时,与随后赶到现场的鲤城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民警一起,查扣了尚未燃放的鞭炮。随后,执法民警将当场缴获的鞭炮及带头违法燃放鞭炮的朱某等人带回派出所。

临江派出所查明,事发前,家住市区南门某单位宿舍楼的一名市民不幸去世后,其家人依照泉州风俗为其料理后事。但是,丧事料理过程中,帮忙的朱某等人从市区南门菜市场一经营“金纸”的店铺买来大量鞭炮,不顾市区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大肆长时间燃放。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