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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网上认识5月来家居住 不料男朋友竟是位惯偷
qz.fjsen.com 2010-09-16 09:03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谈恋爱 不料对方是惯偷

4月份网上认识,5月份来女方家居住,并以男女朋友相称。德化女孩孙某不知道,自己找来的男友竟然是个惯偷,短短几天,男友就将她家的手机、相机、营业款统统盗走,并将摩托车卖掉。近日,德化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林某是泉港人,1990年5月出生。今年4月份,在网上结识德化女孩孙某(1992年出生),二人网上聊得很投机。今年“五一”节后,林某从泉港到德化找孙某,并住在孙某家,二人以男女朋友相称。

善良的孙某并不知道,2005年5月,林某曾因盗窃被收容教养一年三个月;2007年7月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后仍旧好逸恶劳,不思悔改。来到孙某家后,林某很快便盯上孙家值钱的财物。

今年5月15日上午,林某趁女友孙某家中无人,盗走一部三星S830数码相机和一部旧手机,共计价值943元。次日下午6时许,林某在孙某上班的某网吧内,趁孙某不在,盗走吧台抽屉内的2625元营业款,连夜逃离德化。此前,林某还将孙某家的摩托车骑出以1000元卖掉,并谎称自己与一辆小汽车相撞,摩托车被对方扣住。

5月18日,林某被德化警方抓获,被抓获时,被盗的手机和数码相机还在,而现金已被挥霍殆尽。

德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且林某200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又鉴于林某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物、赃款返还给了被害人,遂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文敬 李平)

责任编辑:陈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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